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公证处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牡丹江公证处,原牡丹江市公证处。建处二十年来,经历了“白手起家,发展壮大”创业历程。培育了“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创业意识,先后获得了国家、省、市级荣誉称号 32项,1998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一等功,1999年被司法部授予部级文明公证处,同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1998年至2000年,连续3年被评为市级先进党支部标兵,1999年至2002年,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目前已成为黑龙江省东南部规模较大、公证人力资源丰厚、颇具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公证机构。
该公证处于2016年1月安装启用诺特瑞公证业务集成系统。该软件按照司法部《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设计工作流程,该软件还实现了智能化办公即:咨询-受理-收款-拟稿-审批-(翻译-水印纸-)制证-盖章-归档等等程序均在电脑上完成。电脑自动分配水印纸,实现了水印纸微机管理。集成了新定式公证书中文、英文模板。软件上有可供选择的法律文书、格式化合同、谈话笔录,公证人员只需有针对性的进行少量修改即可。软件自动生成公证统计报表,大大提高了公证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了公证业务科学管理。公证软件还将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文件拍摄仪、指纹采集仪、视频拍照、录像等多媒体设备配合使用。在办理公证过程中,当事人身份信息可以通过身份证阅读器导入办证系统,有效避免了因手动录入错误而出现的问题,同时也实现了办证过程中采集的照片、指纹、视频、录音等电子数据一并保存到电子档案的功能。 该公证处同时完成了互联网+在线公证申办平台的部署。功能介绍 ![]() ![]() ※相关链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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