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的前身是包头市青山区公证处。青山区公证处成立于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一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司法部《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于二0一一年正式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宏鉴公证处,隶属于包头市青山区司法局,具有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现有工作人员五十二名,其中执业公证员七名,其中四人具有涉外公证员资格,具有中级职称,为三级公证员。公证处现全部员工学历都在法律专科以上,具有开办国内公证、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的能力和资格。现拥有产权属于自己的办公场所900平方米左右,交通、通讯工具全部齐全,基本实现办公现代化。公证处网址: ![]() 包头市宏鉴公证处自成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依法办证,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从未受过政府主管部门和行政协会的任何处罚;由于各项工作出色,曾多次受到各级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公证当事人的表扬。从一九九九年九月自治区司法厅开始评选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以来至今,已经连续五届十年被评为自治区级文明公证处,其间还分别受过国家司法部、中国残联,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头市司法局、共青团包头市委,中共青山区委、青山区人民政府等各级单位的多次表彰,为公证行业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 该公证处于2012年11月安装诺特瑞公证软件。该软件按照《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设计工作流程,该软件还实现了智能化办公即:受理-收款-拟稿-审批-( 翻译-水印纸-)制证-盖章-归档等等程序均在电脑上完成。电脑自动分配水印纸,实现了水印纸微机管理。集成了新定式公证书中文、英文模板。软件上有可供选择的法律文书、格式化合同、谈话笔录,公证人员只需有针对性的进行少量修改即可。软件自动生成公证统计报表,大大提高了公证人员的工作效率,实现了公证业务科学管理。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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