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公证处扎实推进公证卷宗电子化进程 |
    随着牡丹江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开发和建设,在牡丹江市司法局党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牡丹江公证处引进新的诺特瑞公证业务系统,新增了公证卷宗电子化功能。
    2016年2月起,我处初步实现公证卷宗电子化,公证员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将当事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全部扫描上传,方便在审批、调档时查阅;2017年6月1日起,我处实行各类公证卷宗全部电子化,承办公证员每月将办理的公证档案整理后打印出卷宗目录,公证员助理把纸质公证卷宗从目录起至卷宗封底逐页扫描全部上传至公证业务系统中;为将历史卷宗实现电子化,我处新增一名档案员,将2016年2月以前的历史公证卷宗进行补录公证信息、补扫全部卷宗,目前,我处公证卷宗已补录至2014年5月。我处公证卷宗实现电子化管理后,档案员不用再往返档案室频繁调取纸质公证卷宗,以往公证员调卷时,需要经过公证员申请登记、主管主任审批、档案员调回档室、公证员复印相关内容等程序,现在已实现电子卷宗的,档案员在办证系统中查阅后,将相关内容打印盖章即可交给公证员使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提升了我处信息化建设水平。 ![]() ※相关链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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